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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原文連結: https://bit.ly/3eBzyYJ ※過長無法點擊者必須縮網址 2.原文內容: 美地院對美光竊密案三台籍被告發出逮捕令 彭博資訊報導,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24日發出逮捕令,將涉嫌2018年美光公司機密 竊案的三名台灣人列入通緝名單,其中一人是福建晉華集成電路前總經理,另外兩人是從美 光跳槽聯電的工程師。 美國檢方聲請逮捕令的舉動引起注目,因為這是在2018年依據川普政府「中國行動方案」( China Initiative)提起的第一起訴訟案,涉案三人都遭到起訴。該方案著重在商業機密竊 取、駭客攻擊與經濟間諜活動。舊金山地方法院是在三人未現身應訊後,發出逮捕令。 這起矛頭對準福建晉華的官司,已大挫中國大量生產記憶體晶片的雄心壯志。但此案進展牛 步化,即使美國司法部表明「中國行動方案」將優先審理,美國與被告律師之間的協議導致 傳喚作業頻頻延後。 突然間,一名美國檢察官在24日歷時三分鐘的聽證程序中,向法官聲請逮捕令。助理檢察官 霍恩(Laura Vartain Horn)表示,周一和被告律師交談後,得知被告周三不會現身。她告 訴法官:「他們的客戶基於不同的理由,而未出庭。對被告逐一發布逮捕令,是適當的行動 ,也符合政府要求。」 福建晉華和台灣聯電都未認罪。 逮捕令針對的三人是:福建晉華前總經理陳正坤(Chen Zhengkun,或Stephen Chen),曾 任台灣美光總經理和聯電副總;以及聯電工程師何建廷(He Jianting,或J.T. Ho)和王永 銘(Wang Yungming,或Kenny Wang)。三人都是台灣人,被控竊取美光技術後轉移給福建 晉華。 之前已有法律專家指出,三人幾乎沒有動機要在美國出庭,畢竟台灣和中國都未跟美國簽訂 引渡條約。 白領刑事訴訟辯護律師Calvin Lee說,在美國司法部依據特別專案、把此案的起訴宣揚成殺 雞儆猴之後,這起案件「承受必須行動並勝訴的政治壓力」。 曾任檢察官而目前是卡文.李同事的Preston L. Pugh說,即使檢察官實際上無法傳喚三人 出庭,「也不能什麼都不做」;況且,司法部也可能要求台灣把這些人引渡到美國,換取美 方「做出一些其他動作」。 福建晉華和聯電,以及三人的律師,都尚未針對此事發表評論。 在2018年10月,即公布「中國行動方案」之前數日,美國商務部禁止美國晶片製造設備賣給 福建晉華,導致福建晉華的半導體製造計畫戛然而止。中國身為DRAM記憶體晶片最大市場, 已把自產DRAM視為優先要務,以降低對進口的依賴。 3.心得/評論: ※必需填寫滿20字 美國法院發出逮捕令了 三位人應該都還在台灣 會認命去美國受審嗎.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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